2022年中外合作办学自评报告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颁布的《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现对我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2022年度自评报告进行网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内容:
1.黑河学院与俄罗斯布拉戈维申斯克国立师范大学合作举办音乐学专业本科教育项目自评报告:
https://nianbao.crs.jsj.edu.cn/school/attach_down_files/84305
2.黑河学院与俄罗斯布拉戈维申斯克国立师范大学合作举办体育教育专业本科教育项目自评报告:
https://nianbao.crs.jsj.edu.cn/school/attach_down_files/84397
3.黑河学院与俄罗斯布拉戈维申斯克国立师范大学合作举办美术学专业本科教育项目自评报告:
https://nianbao.crs.jsj.edu.cn/school/attach_down_files/84367
4.黑河学院与俄罗斯南乌拉尔国立大学合作举办旅游管理专业本科教育项目自评报告:
https://nianbao.crs.jsj.edu.cn/school/attach_down_files/84450
5.黑河学院与俄罗斯布拉戈维申斯克国立师范大学合作举办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本科教育项目自评报告:
https://nianbao.crs.jsj.edu.cn/school/attach_down_files/84171
6.黑河学院与俄罗斯布拉戈维申斯克国立师范大学合作举办俄语专业本科教育项目自评报告:
https://nianbao.crs.jsj.edu.cn/school/attach_down_files/84143
公示时间:2024年4月1日-2024年4月7日,为期7天。
如有任何异议,请与高教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联系,电话联系0456-6842027。
高教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
二〇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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