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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河学院2018年度“俄罗斯远东智库专项”项目招标公告

发稿日期:2017-12-28 14:42:04  点击:

黑河学院“俄罗斯远东智库”是经过教育部备案,以研究俄罗斯远东及周边区域为主、兼及整个东北亚地区的新型高校智库平台,服务我国“一带一路”战略,为黑龙江省发展战略决策提供智力支持。根据黑龙江省委省政府提出建设新型高端智库精神,开展落实黑河学院俄罗斯远东智库建设规划,面向国内外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等单位的科研人员与团队,公开招标2018年度“俄罗斯远东智库专项”项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根据国家《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2011-2020年)》,按照教育部《中国特色新型高校智库建设推进计划》要求,以建设黑龙江特色新型高校智库和践行黑河学院服务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的使命为宗旨,从基础科学和应用科学入手,推出一批实用性、标志性智库研究成果,为推动黑龙江省与俄罗斯远东地区的全面合作提供决策参考,促进“一带一路”背景下的中俄蒙经济走廊建设与俄罗斯欧亚经济联盟设想的对接。

二、项目招标的具体事项

1.项目性质及类别

本项目为黑河学院“俄罗斯远东智库专项”项目,由黑河学院科研处与远东研究院联合发布,属于黑河学院校级课题。分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两类。

2.项目级别、数量

项目级别分为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培育项目四类。其中基础研究项目18项,包括重点项目1项,一般项目12项,培育项目5项;应用研究项目3项,包括重大项目1项,一般项目2项。

3.项目资助额度及相关要求

1)应用研究类重大项目,资助经费10万元,申请者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应用研究类一般项目,资助经费2万元,申请者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

3)基础研究类重点项目,资助经费5万元,申请者应具有正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4基础研究类一般项目,每项资助经费2万元。一般项目申请者应具有副教授资格;讲师(助理研究员)须由二名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或研究员推荐。

5)基础研究类培育项目,每项资助经费1万元,申请者应具有讲师(助理研究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硕士学位。

6资助经费拨付方式:黑河学院本单位人员承担的项目,实行实报实销的报销制度,上限不可超过课题资助经费的总额度;国外科研人员承担的项目,课题经费的使用与黑河学院校内人员等同;项目负责人为国内黑河学院以外单位的,项目经费以横向委托课题形式一次性拨入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管理。

7)项目经鉴定未达到结项要求而被撤项的,课题负责人应退回该项目所拨付的全部经费,五年内不得申报黑河学院校内项目。

8项目负责人应当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和经济合理性原则,根据项目研究需要和资金开支范围,科学合理、实事求是地编制项目预算,并对直接费用支出的主要用途和测算理由等作出说明。项目负责人应当在收到立项通知之日起30日内完成预算编制。无特殊情况,逾期不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资助。

9)俄罗斯远东智库专项经费为预算内专项资金,所有课题项目经费应于2018年末前报销使用完毕。项目经费使用严格按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及黑河学院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4.项目研究时限及成果要求

1)基础研究项目

研究时限最长为2年,以论文、调查报告或著作形式结项。其中:重点项目,以论文形式结项的,须公开发表论文3篇以上,其中中文核心期刊论文2篇(黑河学院教师以黑河学院认定的中文核心期刊目录为准;外地中标者以北大中文核心期刊目录为准);以调查报告形式结项的,须提交汉字文本18万字以上的调查报告1份,且经过专家鉴定合格;以著作形式结项的,须提交汉字文本18万字以上的著作书稿1部,且经过专家鉴定合格。

一般项目,以论文形式结项的,需公开发表论文2篇以上,其中中文核心期刊论文1篇(黑河学院教师以黑河学院认定的中国核心期刊目录为准;外地中标者以北大中文核心期刊目录为准),结项时还需提交3000字以上研究报告1份;以著作形式结项,须提交不少于15万字书稿(含译稿)一部,且经过专家鉴定合格。其中:课题指南中的4本编著属于同类性质,投标编著的申请人,在投标填写申请书研究内容时,应按统一规定的书稿体例投标。具体编写体例如下:

第一章  自然地理与远东区位概况;第二章  历史沿革与行政区划建置第三章  民族宗教与人口发展状况;第四章交通运输与基础设施建设第五章  资源开发与经济发展概况;第六章对外系与国际交流合作第七章  社会保障体系与生活方式;第八章  文化教育与科技发展概况第九章  法律法规与政府机构体系

培育项目,是为培育提高黑河学院俄罗斯远东问题研究的科研人员而专门设立,以论文形式结题,要求在国内专业类俄罗斯研究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以上;或在一般专业学术期刊(包括公开出版的专题性研究报告集)发表论文2篇以上。

2)应用研究项目

研究最长时限为1年,要求以研究报告和决策参考形式结项,并附领导批示。其中:

重大委托项目,研究报告与决策参考的累积字数应在3万字以上,研究成果(可以决策参考形式递送,字数没有限制)应得到国家、省部级相关部门的主要领导的批示并被相关部门采纳;

一般项目,研究报告字数应在2万字以上,研究成果(可以决策参考形式递送,字数没有限制)应得到地市级以上正职领导肯定性批示并被相关部门采纳。

3)项目结题成果、成果批示与成果发表,必须注明:黑河学院“俄罗斯远东智库”XXX课题研究成果,并附课题编号,否则不予结题。

三、投标要求及项目管理

 1.投标要求

1)投标者请按照有关招标规定,认真填写“黑河学院俄罗斯远东智库项目申请书”(附件2),并于2018131日前将纸质申请书及论证活页一式五份以及电子版报送黑河学院远东研究院,联系人邓国龙15504560608,邮箱:412687815@qq.com

2)外地投标者的申请书以快递(请通过邮局邮寄)发出时间为准(同时报送电子版),邮寄地址:黑龙江省黑河市学院路1号黑河学院远东研究院,邮编164300,收件人:邓国龙,电话:15504560608, 邮箱:412687815@qq.com

3)项目申请人申报选题需严格参照“课题招标指南”提供的项目名称申报,具体申报题目可适度调整,但不能偏离指南内容,否则不予受理。投标者要据此设计实质性的研究内容框架,内容框架设计不能宽泛,要强化问题的战略高度和前瞻性、突出解决问题的实际性和操作性,体现智库研究的特色,突出成果实际应用和政策指导的价值作用。

4投标者在公平竞争的原则下;自觉遵守学术道德规范;注重诚信务实的学风,一经立项签订研究合同,应自觉认真开展课题的调查与研究,以高质量的研究成果按时结题。

5)项目立项须经俄罗斯远东智库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并确定立项级别。

2.项目管理

1)国内外招标项目及本单位立项项目由黑河学院科研处统一管理;外单位中标项目需接受所在单位和黑河学院科研处的双重管理。

2)立项项目实行中期检查制度,时间安排在20189月份第1周,立项项目必须按期交付阶段性成果,检查不合格者停止拨付后续研究经费。

3)课题能否结项和结项等级确定,由黑河学院俄罗斯远东智库组织专家评议委员会最终审定。

4)批准结项的课题,由黑河学院科研处颁发结项证书。

                                  黑河学院科研处·黑河学院远东研究院

                                     2017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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